Romans 3
1 然則猶太人何所長、割禮何所益乎、
2 曰、凡事多益、首要者、天主之詔託付之也、
3 其中有不信者則何歟、彼之不信、能廢天主之信乎、
4 非也、當言天主為真、世人皆偽、如經載云、在爾言時得稱義、在爾被審時獲勝、
5 我今且按人言言之曰、若我儕之不義、顯彰天主之義、則何言哉、天主施刑、可謂其不義乎、
6 非也、若然、則天主焉能審判世界乎、
7 若天主之真、因我之偽、而愈顯以致其榮、則我何又見擬如罪人乎、
8 何不行如人之所言曰、莫若作惡以致善、曰、非也、有人謗我儕誣我儕素有此言、其人受刑宜也、
9 然則何歟、我儕猶太人有所、勝乎、無有、我已明證猶太人、希拉人、皆服罪、
10 如經載云、無有義人、即一義人亦無有、
11 無人曉悟、無人尋求天主、
12 皆棄正道、同為無用、無有行善者、即一亦無有、
13 其喉似已開之墓、其舌施詭詐、其唇藏蝮毒、
14 其口充咒詛惡言、
15 其足疾趨以流人血、
16 所經之途、徧加殘害苦難、
17 不知平康之路、
18 目中無天主可畏、
19 我儕知律法所言、為律法下之人言之、以塞諸口、使舉世服罪於天主前、
20 故無人由遵行律法、得稱義於天主前、蓋由律法可知罪耳、○
21 天主之義、律法與先知所證者、今於律法外已顯著、
22 即天主因人信耶穌基督所賜之義、賜諸信者、悉無區別、
23 蓋眾已獲罪、不得不得或作缺於天主之榮、
24 惟因基督耶穌贖罪、賴天主之恩、無功而稱義、
25 蓋天主立耶穌為贖罪之祭、使人由信其血而可得赦、天主以其寛容、免人已往之罪、而彰其義、
26 即於今時顯彰其義、使人知天主為義、亦稱信耶穌者為義、
27 然則有何可誇乎、無有、以何法無之、以行之法乎、非也、乃以信之法、
28 故我儕謂人得稱義、由信、非由行律法、
29 天主獨猶太人之天主乎、亦非異邦人之天主乎、誠亦異邦人之天主、
30 蓋天主惟一、由信稱受割禮者為義、亦因信稱未受割禮者為義、
31 然則我儕因信廢律法乎、非也、乃堅定律法、